恒通強夯地基工程相關參數的設計和要求
2018-03-07 17:10:35
強夯法適用于處理碎石土、砂土、低飽和度的粉土與黏性土、濕陷性黃土、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。對于高飽和度的粉土和黏性土等地基,當采用塊石、碎石或其他粗顆粒材料進行強夯置換,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;當強夯所產生的振動,對現場周圍已建成或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或構筑物有影響時不得采用,必須采用時應采取防振措施。湖北恒通強夯設計各項參數要求如下:
(1)強夯采用二遍點夯和一遍滿夯施工,各遍點夯擊之間的時間間隔不小于7天;
(2)點夯單擊夯擊能為1000KN.m,滿夯夯擊能為400 KN.m;
(3)夯擊點位置采用正方形布置。第一遍夯擊點之間夯點布設間距為4.5m×4.5m,第二遍夯點布置在第一遍夯點的中間,與其成梅花狀,詳見點夯布點平面示意圖;
(4)點夯每點夯擊不少于5擊,要求最后兩擊平均夯沉量不大于7㎝;
(5)強夯結束后以低能量滿夯夯平,夯擊能400 KN.m,每點夯打兩擊,夯點以梅花狀排布,夯痕間以1/4d搭接;
(6)強夯處理應大于道路紅線范圍,每邊超出填土坡腳線的寬度為3米。
(7)錘擊方法采取退著夯的施工順序。強夯應分段進行,順序從坡腳邊緣夯向中央,每夯完一遍,用推土機整平場地,可接著進行下一遍夯擊。夯擊時,落錘應保持平穩,夯位應準確,夯擊坑內積水應及時排除。坑底土含水量過大時,可鋪砂石后再進行夯擊。
(8)施工過程中,夯機不掛架,以自動脫鉤裝置直接提升夯錘進行強夯施工,為防止臂桿在脫鉤時后仰以及錘鉤時后仰以及錘鉤回彈撞擊處,設置防護裝置,以保護臂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