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夯法處理地基施工適用條件
2018-11-12 00:10:09
該地基一般由恒通強夯施工小組進行試驗,適用于處理砂礫、砂土、粘性土、濕陷性黃土等雜項填筑物,如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等。恒通基礎強夯施工團隊將對強夯基礎進行設計和選型,掌握相關技術指標,并考慮強夯基礎的選擇,以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。
強夯法要求對整個填土層進行固結,強夯處理后松散土層的壓實度可達到有效加固深度和錘重、落差距離、夯實點間距和夯實順序。錘重和落差可以有效解釋地下水位對加固深度的影響。加固有效深度為6~7m,加固深度為5m,表明地下水位對加固深度有明顯影響。
恒通地基動力固結有限公司建議根據工程實踐經驗,將強夯施工處理深度控制在6-8米以內。當處理深度超過8米時,應慎重采用強夯法進行地基處理。
強夯法一般適用于雜填土、粉土、飽和黃土等的處理。在某地基工程中,對地基狀況進行綜合調查,掌握土粒、飽和度、滲透系數等相關技術指標,是影響強夯施工隊伍施工方案的因素,保證了施工項目的質量。
為了避免強夯施工中對周圍設施的影響,采用先進的設備和施工方法保證加固效果。綜合處理將在大量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行。通過開挖隔振溝和挖掘邊緣,寬度為1.5米。基坑開挖深度應比保護地基地標高1米,開挖長度應根據強夯范圍設計,并具有實際經驗、反饋信息、綜合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