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夯法處理高填方地基產生的夯擊能選擇設計
2019-03-13 00:50:44
高填方地基選用強夯法進行處理是現在常用的一種地基處理辦法,在強夯規劃中,因為職業標準與當地標準對強夯的影響深度存在差異,形成強夯夯擊能挑選距離較大,本文以湛江鋼鐵項目工程實例,對高填方地基處理強夯能量級挑選規劃進行討論,可為相似工程的地基處理供給學習。
經過對現場狀況的細心分析研究,依據以下考慮,將該高填方區地基處理的強夯能量級進行了調整,經現場實驗斷定選用單擊夯擊能為3000KN.m夯擊兩遍后滿夯一遍。
1、關于規劃依據;原規劃依據為《修建地基技能處理標準》(JGJ79-2002)(該標準為職業標準);湛江坐落廣東省,應依據《廣東省地基處理技能標準》(DBJ 15-38-2005),以當地標準挑選相關規劃參數愈加契合實踐。
2、關于強夯有用加固深度;原規劃考慮有用加固深度為≥9m;而現場實踐回填土厚度為6.5m;考慮到農田地表以下存在必定厚度的軟土層,歸納考慮強夯有用加固深度8.0m左右為宜。
3、關于夯擊能的挑選;《修建地基技能處理標準》(JGJ79-2002)中主張,3000KN.m單擊夯擊能處理碎石土、砂土等粗顆粒土的有用深度為7.0~8.0 m,粉土、粘性土、濕陷性黃土等細顆粒土的有用深度為6.0~7.0 m;當處理8.5~9.0 m的粉土、粘性土、濕陷性黃土等細顆粒土時,需選用單擊夯擊能為6000KN.m。《廣東省地基處理技能標準》(DBJ 15-38-2005)主張強夯法的有用加固深度(m),當選用3000KN.m單擊夯擊能時,素填土的有用加固深度為8.0~10.0 m。
4、因為強夯法加固非飽和土依據動力壓密的概念,現在規劃上基本是半經歷的,還沒有一套老練完善的理論和計算辦法,主張規劃結合現場狀況并以當地標準為規劃依據,這樣更有針對性,斷定的規劃要求和選定單擊夯擊能愈加安全、經濟、合理。
5、本工程強夯規劃優化后選用單擊夯擊能為3000KN.m進行處理。回填土的物理性能指標契合規劃要求,工程投入運用一年,沒有出現異常沉降變形,滿意運用要求。一起,從經濟合理的視點,選用單擊夯擊能3000KN.m,所需費用削減50%以上,降低成本,效果顯著。
總結:
1)工程實踐證明,選用強夯法對高填方地基進行處理,不只設備簡略、施工便利,并且施工速度快、適用范圍廣;特別關于以塊石、碎石等雜填填料為主的高填方地基處理具有顯著優勢。
2)強夯夯擊能的挑選是強夯規劃的重要技能參數,規劃時不能僅憑理論公式,簡略套用針對性不強的標準,而應依據現場實踐、施工經歷、機械設備條件等歸納斷定,最好在正式施工之前進行試夯,以斷定更契合實踐、經濟可行的強夯計劃。